暫託服務

服務宗旨

本中心提供半日、全日或以兩小時為一節的短暫日間託兒服務,避免照顧者偶然因事外出,幼兒被獨留在家中的危險。

目標

為嬰幼兒提供節數式、半日及全日的暫託服務,以確保嬰幼兒在父母或照顧者外出時,亦可以在安全環境下,得到專業的照顧服務,而避免獨留子女在家。本服務屬短期性質,乃家庭支援服務之一環。

服務對象

初生至三歲健康之嬰幼兒

服務時間

日期

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八時至下午六

星期六

上午八時至下午一時

 

服務費用

每節費用(2小時)$16,另加膳食費每次$6.5(不足1節亦作1節費用計算)

注意事項

1.      本中心有權拒絕接收患病之嬰幼兒

重要聲明

1.      嬰幼兒在受託期間,本中心定當提供全面優質照顧,但如因發生非人力所能控制及防範之意外時,家長不能藉此要求賠償損失。

2.    在申請表內填報的資料,本中心將用作處理台端申請子女暫託有關事宜。台端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辦理暫託手續時,將給予需要知道該等資料之中心主任或職員使用。

申請服務

  • 請瀏覽中心網頁最新消息,當中會提示有關申請暫託服務的日期和時間或報告中心暫託服務學位已滿的訊息。
  • 本中心已定於每月15為暫託服務的申請日,以便安排下一個月的學位編排,申請時時間為早上十時正式接受登記。(若以上任何日期為星期日、公眾假期或本中心假期,當順延至下一個工作天辦理。)
  • 家長於暫託服務申請日可以電話形式登記申請。所有申請均以「先到先得」方式及「組別位的需求」作處理。負責同工將親自致電通知登記情況。
  • 有需要時,中心職員會進行簡短會晤或要求申請人出示有關證明文件,例如:醫院診症咭等,以了解申請人申請服務的原因,及決定是否接受其申請;並在收取服務費後作實託位。
  • 獲暫託位的申請人必須呈交以下文件登記:

            - 幼兒出生證書正、副本

           - 父母身份証明文件 

           - 地址証明正、副本 (水費、電費、電話費單 )最近個月

           - 一位親友聯絡電話

           - 暫託費用  (以支票支付)

 

退出服務

  1. 本中心有權拒絕接收患病之嬰幼兒。
  2. 家長如需要將嬰幼兒連續暫託數天,申請時需一次過繳付全部費用;手續一經辦妥,所繳費用本中心概不發還。
  3. 家長須於協定暫託時間結束前5分鐘接回子女,若逾時超過15分鐘者,家長需補回本中心1 ($16)的費用。
  4. 暫託服務收費乃按照社會福利署規定,本中心得根據指示調整收費而不作另行通告。
  5. 家長必須交回暫託嬰幼兒接送証以接回嬰幼兒。
  6. 凡星期一至五遲到至下午七時正或星期六則下午二時,本中心有可能安排暫託的嬰幼兒往石硤尾警署待家長自行接回。
  7. 接受服務當日,請為嬰幼兒穿著整潔衣服,家長需多備一套潔淨衣服待換,紙尿片約6片,已消毒奶瓶2-4個及足夠奶粉。
  8. 基於安全問題,本中心不接受玻璃奶瓶及嬰幼兒不可身掛任何飾物,敬請留意。
  9. 凡在約定時間逾時三十分鐘而仍未出席者,當自動棄權論。